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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Governance
公司治理
董事會
董事會組織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共有七席董事,其中三席為獨立董事,席次、人數及獨立董事選舉辦法皆符合相關規範,並訂有議事規則,確保公司治理之透明度。同時每年安排董事會成員進修,增進本公司最高治理單位於環境、經濟、社會等永續議題之知識。
本公司設董事四至七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之, 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董事會職責
董事會成員
註1:均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註2:本公司董事間,並無違反「證券交易法」中有關獨立性規範之情事。
註3:本公司定期檢視獨立董事之資格條件。本公司3位獨立董事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三親等以內親屬直系血親親屬,均非本公司持股1%或持股前10名之自然人股東,亦非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3位獨立董事未擔任「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第5~8款所列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雇人,且除擔任本公司之獨立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委員以外,未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或其他專業服務。依前述,3位獨立董事均符合獨立性規定。
本公司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情形
本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尊重並提倡董事多元化目標,希望多元化政策將有助於提升公司整體營運表現。本公司董事會成員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並注重性別平等與具備執行職務所需之知識、技能、素養與誠信等。相關人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送請股東會選任之。
本公司目前董事會設置董事七人,其中三人為獨立董事,其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如下:
本公司董事會組成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 7 位董事組成,包含 3 位獨立董事及 4 位非獨立董事,董事皆為產學界賢達。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ㄧ,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並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三分之一( 即 33% ) 以上為目標,目前董事會成員男性占 71% (5 位),女性占 29% (2 位),未來將盡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達成目標。
董事會運作情形
本屆董事會任期:112年10月23日至115年10月22日,迄114年3月31日止已開會18次。
董事會績效評估情形
董事會績效評量指標包含五大面向、共計45項指標,整體得分4.62分,換算百分比總分為92.4分。董事會運作相當良好,每位董事均能稱職執行職務,克盡董事之責,在與經營團隊溝通良好情況下,對公司之營運有相當正面效益。
董事會成員績效評量指標包含六大面向、共計23項指標,整體得分4.58分,換算百分總分比為91.6分。董事會成員對公司治理優化均甚投入,盡己所能執行董事職權,在多次會議中均能提出切中要害或前瞻性的看法或建議。另外獨立董事均能克盡其會計、財務、產業經營專長,對公司專業經營有絕對助益。
董事會績效評估情形
本公司 112 年度董事會與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自評結果介於 5 分「極優、非常同意」與4分「優、同意」之間,董事對於各項評核指標運作多為非常同意,董事會與董事成員整體運作良好,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且有效強化董事職能與維護股東權益。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共有七席董事,其中三席為獨立董事,席次、人數及獨立董事選舉辦法皆符合相關規範,並訂有議事規則,確保公司治理之透明度。同時每年安排董事會成員進修,增進本公司最高治理單位於環境、經濟、社會等永續議題之知識。
本公司設董事四至七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之, 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董事會職責
- 公司之營運計畫。
- 年度財務報告。
-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依證券交易法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對於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
-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其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董事會成員
職稱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董事長 | 歐仁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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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 0 家 | |||||||
董事 | 沈培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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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 0 家 | |||||||
董事 | 太空梭高傳真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表人: 林子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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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 0 家 | |||||||
董事 | 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莊桂青 |
|
註2 | 0 家 | |||||||
獨立董事 | 嚴文筆 |
|
註3 | 2 家 | |||||||
獨立董事 | 胡勝益 |
|
註3 | 0 家 | |||||||
獨立董事 | 許明現 |
|
註3 | 0 家 |
註2:本公司董事間,並無違反「證券交易法」中有關獨立性規範之情事。
註3:本公司定期檢視獨立董事之資格條件。本公司3位獨立董事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三親等以內親屬直系血親親屬,均非本公司持股1%或持股前10名之自然人股東,亦非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3位獨立董事未擔任「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第5~8款所列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雇人,且除擔任本公司之獨立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委員以外,未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或其他專業服務。依前述,3位獨立董事均符合獨立性規定。
本公司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情形
本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尊重並提倡董事多元化目標,希望多元化政策將有助於提升公司整體營運表現。本公司董事會成員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並注重性別平等與具備執行職務所需之知識、技能、素養與誠信等。相關人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送請股東會選任之。
本公司目前董事會設置董事七人,其中三人為獨立董事,其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如下:
職稱 | 董事長 | 董事 | 獨立董事 | ||||
姓名 | 歐仁傑 | 沈培生 | 林子鑫 | 莊桂青 | 胡勝益 | 許明現 | 嚴文筆 |
性別 | 男 | 男 | 女 | 女 | 男 | 男 | 男 |
國籍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 |
年齡 | 41-50歲 | 61-70歲 | 51-60歲 | 51-60歲 | 81-90歲 | 61-70歲 | 61-70歲 |
兼任員工 | V | ||||||
產業經驗/ 專業能力 | |||||||
營運判斷 | V | V | V | V | V | V | V |
會計與財務分析 | V | V | V | V | V | V | V |
經營管理 | V | V | V | V | V | V | V |
危機處理 | V | V | V | V | V | V | V |
產業知識 | V | V | V | V | V | V | V |
國際市場觀 | V | V | V | V | V | V | V |
領導能力 | V | V | V | V | V | V | V |
決策能力 | V | V | V | V | V | V | V |
法律專業 | V | V | |||||
風險管理 | V | V | V | V | V | V | V |
本公司董事會組成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 7 位董事組成,包含 3 位獨立董事及 4 位非獨立董事,董事皆為產學界賢達。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ㄧ,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並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三分之一( 即 33% ) 以上為目標,目前董事會成員男性占 71% (5 位),女性占 29% (2 位),未來將盡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達成目標。
董事會運作情形
本屆董事會任期:112年10月23日至115年10月22日,迄114年3月31日止已開會18次。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應出席次數 (A) | 實際出席比率 (B/A) | 備註 |
董事長 | 歐仁傑 | 1 | 1 | 2 | 50% | 董事長逝世,於2025年2月24日召開緊急董事會,選補董事長為歐仁傑。114.02.24初次當選,揭露期間應出席2次董事會。 |
董事長 | 歐正明 | 12 | 3 | 15 | 80% | 112.10.23初次當選,揭露期間應出席15次董事會。 |
董事 | 沈培生 | 18 | 0 | 18 | 100% | 112.10.23初次當選,揭露期間應出席18次董事會。 |
董事 | 林子鑫 | 12 | 1 | 13 | 92% | 113.02.22初次當選,揭露期間應出席13次董事會。 |
董事 | 戴家棋 | 4 | 0 | 4 | 100% | 113.02.22初次當選,113.07.06改指派莊桂青接任戴家棋擔任法人董事代表人。 |
董事 | 莊桂青 | 8 | 1 | 9 | 89% | 113.07.16接任法人董事代表人,揭露期間應出席9次董事會。 |
獨立董事 | 嚴文筆 | 18 | 0 | 18 | 100% | 112.10.23初次當選,揭露期間應出席18次董事會。 |
獨立董事 | 胡勝益 | 16 | 2 | 18 | 89% | 112.10.23初次當選,揭露期間應出席18次董事會。 |
獨立董事 | 許明現 | 17 | 1 | 18 | 94% | 112.10.23初次當選,揭露期間應出席18次董事會。 |
董事會績效評估情形
評估範圍 | 評估期間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評估結果 | 提報董事會日期 |
董事成員 | 113.01.01 ~ 113.12.31 |
董事成員內部自評 | 本公司董事成員內部自評,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
本公司整體董事成員之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58(滿分5分),評估結果良好,足以顯見本公司強化董事成員效能之成果。 | 114.03.21 |
董事會 | 113.01.01 ~ 113.12.31 |
董事會內部自評 | 本公司董事會內部自評,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
本公司整體董事會之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62(滿分5分),評估結果良好,足以顯見本公司強化董事會效能之成果。 | 114.02.21 |
董事會成員績效評量指標包含六大面向、共計23項指標,整體得分4.58分,換算百分總分比為91.6分。董事會成員對公司治理優化均甚投入,盡己所能執行董事職權,在多次會議中均能提出切中要害或前瞻性的看法或建議。另外獨立董事均能克盡其會計、財務、產業經營專長,對公司專業經營有絕對助益。
董事會績效評估情形
評估範圍 | 評估期間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評估結果 | 提報董事會日期 |
董事成員 | 112.01.01 ~ 112.12.31 |
董事成員內部自評 | 本公司董事成員內部自評,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
本公司整體董事成員之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55(滿分5分),評估結果良好,足以顯見本公司強化董事成員效能之成果。 | 113.04.30 |
董事會 | 112.01.01 ~ 112.12.31 |
董事會內部自評 | 本公司董事會內部自評,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
本公司整體董事會之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5(滿分5分),評估結果良好,足以顯見本公司強化董事會效能之成果。 | 113.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