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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資訊:
職稱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獨立董事/
召集人
許明現
  1. 具備五年以上商務、法律、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南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符合獨立性情形如下: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有擔 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 (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未有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 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 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0 家
獨立董事 胡勝益
  1. 具備五年以上商務、法律、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台灣發展研究院產業金融所所長、東海大學企管系兼任副教授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0 家
獨立董事 嚴文筆
  1. 具備五年以上商務、法律、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華洋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2 家
薪酬委員職責:
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總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至少一位成員由獨立董事擔任。
  1. 定期檢討本規程明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酬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
評估期間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評估結果 提報董事會日期
112.01.01
~
112.12.31
薪酬委員會內部自評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內部自評,含括下列四大面向: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委員會決策品質
  4. 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本公司整體薪酬委員會之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68(滿分5分),評估結果良好,足以顯見本公司強化薪酬委員會效能之成果。 113.04.30
本公司 112 年度薪酬委員會績效評估自評結果介於 5 分「極優、非常同意」與4分「優、同意」之間,董事對於各項評核指標運作多為非常同意,薪酬委員會整體運作良好,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且有效強化董事職能與維護股東權益。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公司之薪酬委員會委員記三人。
本屆委員任期2023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止,

2023年薪酬委員會共開會一次,所有委員均親自出席。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B) 委託出席次數 應出席次數 (A) 實際出席比率 (B/A)
召集人 許明現 1 0 1 100%
委員 胡勝益 1 0 1 100%
委員 嚴文筆 1 0 1 100%

薪酬委員會開會資訊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檢討與評估本公司薪資報酬資訊如下
會議屆次及日期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決議結果 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第一屆第一次
2023年12月21日
 
 
 
 
 
 
 
 
2024年度薪酬委員會行事曆 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本公司及子公司與經理人相關人事管理辦法 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修訂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訂定本公司「董事、功能性委員會與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案 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案」 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訂定本公司「經理人績效評估辦法」案 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訂定本公司「員工分紅管理辦法」 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發行本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員工限制型新股」案 經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其他應記載事項: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