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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屬開曼群島商萊德光電(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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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目的
原則
內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遵循公開發行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標準,以確保公司運作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定期檢討和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以應對公司環境的變化。
負責人員
- 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以保護股東利益,提高公司價值,並確保長期穩健營運。
原則
- 保障股東權益:將股東利益置於公司治理的核心位置。
- 強化董事會職能:確保董事會的有效運作,是良好決策和公司管理的基石。
- 發揮獨立董事功能:獨立董事提供客觀、專業的建議,確保公司決策的多元性和公正性。
- 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與各利害關係人保持緊密溝通和合作,確保其權益得到尊重和保護。
- 提升資訊透明度:提供準確、及時、公開的資訊,讓投資者和利害關係人對公司運作狀況有清晰的了解。
內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遵循公開發行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標準,以確保公司運作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定期檢討和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以應對公司環境的變化。
- 制度訂定與修正:由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共同決定。
- 自行評估與檢核:各部門進行自我評估,並定期檢核稽核報告。
- 管理支持:管理階層重視內部稽核單位,確保其工作有效進行。
- 稽核人員管理:稽核人員的任免、考核、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負責人員
- 本公司對公司治理相關事務高度重視,確保指派合適的人員負責相關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 負責單位:財務及會計部門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董事會和股東會的組織和運作,以及相關法規和規範的遵循。
- 督導者:指定高階主管負責督導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 資格要求:所指派的高階主管應具備相應專業背景和經驗。
公司治理架構
部門主要職掌
部門名稱 | 主要職掌 |
董事會 | 執行股東會決議,在股東會授權範圍內,決定公司經營計畫及投資方案。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內容與數額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審計委員會 | 監督集團之業務及財務,負責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以及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治理主管 |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協助董事、監察人就任及持續進修。 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 |
稽核室 |
負責公司各項稽核業務與公司內部控制評估與執行,並提出改善建議、持續追蹤改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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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長室 | 公司經營願景、目標、方針之擬定。 公司經營管理制度整合、公司規章制度建立與協助制訂。 新事業之投資價值與可行性分析。 公司文化及決策者經營管理理念宣導及對全體同仁精神激勵。 公司各部門作業縱向與橫向整合。 |
資安主管 |
負責集團資安防護工作,包括資安策略制定、資安風險評估與管理、資安事件應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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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管理處 | 領導事業單位釐定營運目標及策略,督導計劃及執行以達成既定的經營方針。 領導事業單位執行公司重大政策。 |
總管理處 | 領導集團財務、會計、稅務、人資、資訊等功能單位作業之策略擬定與執行。 配合集團營運發展方向與計劃,提供相關分析及管理。 管理事業單位領導幹部之任免與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