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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
目的:
本公司實施內部稽核,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 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組織:
本公司實施內部稽核,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 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組織:
- 本公司稽核室隸屬於董事會,由董事長直接指揮之獨立單位。
-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通過,已設置獨立董事者,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 本公司若已設置審計委員會,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之設置,係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 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並應設置其職務代理人,其代理執行稽核業務應依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下稱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職權與責任:
- 內部稽核人員執行業務應本誠實信用原則,調查、評估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制度是否促進公司之健全經營。
- 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估,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
-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並盡專 業上應有之注意,除定期向各監察人報告稽核業務外,稽核主管並應列席董事會報告。
-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含職務代理人)應持續進修並參加主管機關認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其進修時數應符合主管機關之規定,其內容應包括各項專業課 程、電腦稽核及法律常識等。